本版采写/新京报闫欣雨
德国《可再生能源法》于2000年4月出台,其前身是1991年生效的《强制输电法案》。《可再生能源法》是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,加强节能环保的纲领性法规,后随时间推移和形势变化多次修改补充。2009年新《可再生能源法》设定,202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为30%。德国《可再生能源法》的基本*策方针是可再生能源优先以固定费率入,即电运营商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固定费率,收购可再生能源供应商的电力。同时,供电商再根据全部入的可再生能源、传统能源成本状况,厘定电价。这样,尽管可再生能源目前成本还高于传统能源,但《可再生能源法》为可再生能源提供和传统能源同样的机会;再加上可再生能源还有其他方面优惠,其发展风险得以大大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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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零售销售再度下挫,国内消费信心依旧不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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